- 作者:
- 来源:
- 日期: 2014-12-30
- 浏览次数: 722次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(示范文本)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市场监督管理局(厅),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(管)委、市场监督管理局(委),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:
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,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(示范文本)》(GF-2020-0216),现印发给你们,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。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,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、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联系。原《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(试行)》(GF-2011-0216)同时废止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
2020年11月25日
下一篇: 劳务派遣新规对拟上市企业的影响
专业领域
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
北京钰梁律师事务所
手机:13911599293
联系人:常欣
E-mail:changxin678@163.com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院1号楼18层01-2103
Copyright © 北京钰梁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2022009423号
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8号院1号楼18层01-2103
本站部分图文来源网络,如有侵权问题请通知我们处理!
网站建设维护